江苏:妻子可查丈夫“私房钱”引争议
摘 要:
据《东方早报》报道.近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一审。对审议版本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的内容被删除。新增条款鼓励夫妻联名登记财产.双方享有同等知情权。[第一段]
文章出处:
《民主与法制》-2007年11S期 -62-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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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近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一审。对审议版本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的内容被删除。新增条款鼓励夫妻联名登记财产.双方享有同等知情权。[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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