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宏伟目标,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财税是执政兴国的坚实物质基础,是政府行政的财力保障,是调控宏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应当有所作为,财税部门要充分利用财税政策,加大财税支持“三农”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第一段]
文章出处:
《社会主义论坛》-2007年2期 -49-50页
Socialist Forum
栏目信息:
分 类 号:
相关文章:

更多评论>>文章评论
学术















cq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