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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评析——兼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电子商务示范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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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生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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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0-5072
国内统一刊号:CN 44-1285

摘  要: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达成,弥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电子订约所存在的不足。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电子商务示范法》相比较,新公约在当事人所在地的确定、电子签字、电子通信的发出和收到时间、电子错误等许多方面都有创新之处。另外,公约制定了一些条款,旨在消除现行国际文书下存在的某些妨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中国在消除了现行法律与新公约的差异后,可以考虑签署和加入该公约。[著者文摘]

Journal of Jinan University

栏目信息:

电子商务法研究

分 类 号:

D99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072(2007)01-0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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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收稿日期: 2005-12-30

基金资助: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200405).

作者简介:

何其生(1974-)男,河南固始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国际私法、电子商务法研究。作者的博士论文《电子商务的国际私法问题》2004年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并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最终草案的讨论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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