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0932
国内统一刊号:CN 62-1107
摘 要:
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法律法规,它不像以往的法律法规一样以管制性、约束性规范为主要内容,而是重在提倡、促进某项事业的发展。近几年直接以“促进”命名的法律就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就业促进法》;除此之外,虽未直接以“促进”命名,但以提倡性、促进性内容为主的法律还有很多,像《科学技术进步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另外,在笔者从事地方立法的实际工作中也经历过一些此类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除了为实施上位法而制定的促进性实施条例外,[第一段]
如《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匕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另外还有一些以促进性内容为主的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等。除专门以促进、提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外,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存在很多提倡性、促进性的条文规范,比如《宪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等分别规定了多处提倡、鼓励的内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也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质量提高等内容规定了提倡性、鼓励性条款。对于此类立法现象,有学者称之为“促进型立法”【1]。对于此类以促进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和提倡性、促进性的法律规范,人们的认识并不统一,有人认为这类立法是软法,此类事项不应当立法,有人认为这类立法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等。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应当重视这种立法现象,研究其立法规律,以做好今后相应的立法工作。一、促进型立法中法律规范的主要类型促进型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提倡性、促进性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道德提倡性规范在一些法......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