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云南实际,特作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段]
云南省人民政府 制度改革 林权 集体 林业生产力 中共 社会主义 产业发展
《林业工作参考》-2007年2期 -10-15页
F326.2 D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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