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 新闻界 >> 2006年6期 >> 摘要

大众传媒的性别歧视现象

桂渝芳

摘  要:

2006年7月1日《中国妇女报》上有一篇名为《是真“有趣”还是真荒唐》的文章介绍说,有媒体报道:女友穿着暴露,男友定“家规”进行罚款。那家媒体将此视为“有趣”的事情向读者推荐。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一个以大众传播高度普及和广泛渗透为特征的信息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公共生活中存在的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不可能事无巨细都加以传播,而是有选择的传播。根据“议程设置功能”理论的第一种机制“0/1”效果或“知觉模式”可知.大众传媒报道或不报道某个“议题”。会影响到公众对该“议题”的感知。该媒体选择这条荒唐的“议题”.传播的就是一种陈旧的社会性别观念。把男性看作第一性,女性看作第二性,男性可以凌驾在女性之上,制定“家规”来控制女性的个人生活选择的自由。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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