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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专题介绍(三)不动产登记制度与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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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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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为了让他人知道物的归属,知道物的权利状况,需要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通常称之为“物权变动”)予以公示。即物权公示原则。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主要公示方式。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主要公示方式。[第一段]

栏目信息:

金融与法

分 类 号:

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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