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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变迁述略(191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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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恒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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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1-4799
国内统一刊号:CN 42-1020

摘  要:

1912年至1949年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其前期是省,道,县三级制,中后期为省,县二级制。辛亥革命后沿袭清末22省,1913年起置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西康)特别区,后遂改为省。顺天府改置京兆地方,旋并入直隶省。阿尔泰区域由外蒙直隶中央,继又划属新疆省,并新设宁夏,青海省,另置过东省特别区和威海卫行政区。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分 类 号:

K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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