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流质契约作为担保物权发展的一种产物,它既体现了督促债权人及时偿还债务,降低担保实现的交易成本等优势,同时,又蕴涵着可能造成设定人与担保权人利益失衡,损害其他债务人利益的弊端。虽然目前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对它持禁止的态度,但也还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的。[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南方论刊》-2007年10期,86 -27-27,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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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契约作为担保物权发展的一种产物,它既体现了督促债权人及时偿还债务,降低担保实现的交易成本等优势,同时,又蕴涵着可能造成设定人与担保权人利益失衡,损害其他债务人利益的弊端。虽然目前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对它持禁止的态度,但也还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的。[著者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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