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澳门回归后的冲突法借鉴了现代西方国家的一些新的立法思想,同时又考虑到澳门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的地位以及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实际状况,对有关内容作了较大的改变,主要体现在:有关规定体现回归后的现实状况、属人法改为住所地法原则、解决多法域之间法律冲突的制度更符合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更为广泛地应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等。
文章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6期 -112-114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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