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减少房地产经纪纠纷、诉讼,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台州市椒江区房地产中介协会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自今年4月1日起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使用《房地产中介经纪记录簿》和《房地产中介经纪委托书》。即,每开展一起房地产中介业务活动,均应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中介经纪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应做好房地产中介经纪记录,须载明客户名称、[第一段]
文章出处:
《浙江房地产》-2006年3期 -54-54页
Zhejia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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