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分析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任何涉及双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法律制度,都应确立在衡量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我国现行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合理使用主体,并不包括教育机构、国家机关及社会公众,只要他们使用了未经许可的软件都构成侵权,将导致软件版权者利益与使用软件者利益之间法律保护失衡.因此,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途径,适当扩张软件合理使用者范围,实现各方利益的动态衡量,实现软件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25卷3期 -20-22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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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882(2007)03-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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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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