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中国与西方法文化比较中“任人”,“任法”之辨与“人治”,“法治”之争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它反映了不同历史背景和文化积淀下形成的迥异的法观念,继承优秀文化遗产,及汲取西方先进法理念是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途径之一,中国法文化差异的存在取决于诸多缘由,不仅表现在经济基础和政治文化背景的不同,而且在对人性论认识上也存在差别,对此深入研究对重构当代中国法观念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法治的目标应是人心系于制度,风气定于法律,在“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促进中,快速提升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文章出处: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18卷2期 -108-112页
Journal of Nanto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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