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1-2338
国内统一刊号:CN 63-1001
摘 要: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确立与传播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能够在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扎根并传播和光大,与其成功的本土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从人类学视角分析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与中国本土文化的函化现象及其表现形式。[著者文摘]
大多数学者认为唐朝永徽二年(即651年),以大食国第三哈里发奥斯曼首次遣使来华是伊斯兰教传人中国的一个标志。伊斯兰教传人中国后经历了“蕃坊”、儒化和回族化阶段,在与中国主流文化的碰撞中,不断吸收汉文化的因素,实现自身的再造,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大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族、乌孜别克族共1O个民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根据2000年人统计,中国穆斯林人大约有两千多万,相当于伊拉克的总人;其中仅回族就近一千万人。笔者就伊斯兰教传人中国后的“本土化”以及中国伊斯兰教的一些特点做一些试探性的人类学分析。任何一种外来文化在传人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时,都会与当地的民族文化发生融合,这种融合在人类学上称之为涵化。伊斯兰教的传人,同样经过了这样一种方式。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说主要在两个方面:对宗教本身的影响;对宗教的载体即信教群众的影响。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文章编号:
1001-2338(2007)05-0094-04
作者简介:
马建武,男,回族,青海大学财经学院政治理论副教授。研究方向:政治理论、少数民族研究。
宋绮辛,女,汉族,青海大学财经学院政治理论副教授。研究方向:人才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