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 福建乡土 >> 2007年2期 >> 摘要

永定客家的扫墓习俗

游学军

摘  要: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一般在农历二月底三月初。在古代,清明前两天(或一天)为纪念春秋时被烧死在绵山上的介子推母子的寒食节,民间禁用烟火,只吃冷食。后由于两个节相距很近,而融合为一个节日。唐、宋以后。清明节主要活动是扫墓、植树、踏青等。古俗本有春秋祭祀,春祭在清明,秋祭在重阳。于是清明祭扫坟墓之俗,自汉沿袭至今,成为我国汉族地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但是在福建闽西永定客家习俗里,人们是不在清明节扫墓祭祖的,永定客家人的扫墓习俗是在每年正月期间进行的。如此特殊的习俗,源于永定客家特殊的民情。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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