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06年10月23-24日,自治区林业局与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南宁办事处在南宁市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培训班,各市林业局分管领导、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科(站)长,边境县(市)林业局分管领导,海关系统有关业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第一段]
文章出处:
《广西林业》-2006年6期 -1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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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3-24日,自治区林业局与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南宁办事处在南宁市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培训班,各市林业局分管领导、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科(站)长,边境县(市)林业局分管领导,海关系统有关业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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