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3-5889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392/F
摘 要:
近年来,驰名商标权利滥用的现象在经济活动中愈演愈烈,形成一种新的不正当竞争。本文主要针对驰名商标权利滥用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著者文摘]
权利滥用;对策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本文主要针对几个典型的驰名商标滥用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一驰名商标广告化目前,驰名商标的认定已经被许多企业当作为一种荣誉的称号,驰名商标所有人经常在其产品包装或广告上标注“驰名商标”的字样,无形中这也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商业中的惯例。但实际上,这样的广告宣传异化了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本意。在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护规保定出台之前,驰名商标有三年的有效期限,但在新规定出台之后,驰名商标的认定只能是“被动认定、个案认定”,只对个案有效,也就是说驰名商标的认定都是“一次有效”的,不能产生永久性或者任何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的效力。对于这个问题,有学者提出应该“限制”驰名商标广告宣传中的使用,就是要在产品宣传中标明驰名商标的出处,比如“某某年度的驰名商标”,“在某某案件中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笔者并不支持这样的观点,因为“驰名”一词是一个感情色彩较浓的褒义词,历来驰名商标的使用也会给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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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牟鹏(1982-),男,汉族,山东烟台人,上海大学法学院2006级研究生,从事知识产权方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