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一段]
住房保障 低收入家庭 住房制度建设 监督管理 困难家庭 城市 廉租住房
《内蒙古政报》-2008年1期 -10-12页
部门规章
F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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