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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制层面预防和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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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大小:145 K]

陈有莉 邓增学

西宁市公安局,青海西宁810001

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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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1-5647
国内统一刊号:CN 63-1015

摘  要:

本文针对当前反腐斗争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剖析和揭示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认为只有从法制层面入手,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著者文摘]

关 键 词:

法制 遏制腐败

法制;遏制腐败腐败问题是目前备受各国关注的全球性热点问题,也是中国面临的最大社会污染和重大政治挑战。腐败现象之所以蔓延,纵然有其多方面原因,但从制度建构层面上分析,我国反腐败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应该是其主要原因之一。据此推论,进一步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建立持久而有效的监督体系,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对此,笔者做出以下分析与思考。一、依靠法制反对腐败的必要性其一,国外反腐经验证明,反腐必须依靠法制。据香港的一家信用评价机关(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N)2001年3月18日对亚洲地区l2个国家的700名企业家进行腐败调查,结果显示,在O一1O分的腐败标准当中,新加坡仅得0.83 分,显示腐败程度最低。新加坡之所以腐败程度低,与其具有较为完备的反腐法律体系密不可分。在新加坡,通过立法手段建立各项廉政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向社会提供服务时,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并对公务员的私人财产实行严密监控,先后制定并多次修订了《防止贪污法》......

文章出处:

《攀登》-2007年26卷5期 -146-147页

Ascent

栏目信息:

法学经纬

分 类 号:

D9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5647(2007)05-01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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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7-09-06

作者简介:

陈有莉(1966~),女,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十二处干部。 邓增学(1971~),男,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十二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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