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提到,场外交易或者给猪等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中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将没收违法所得以及车辆等违法经营工具,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条例》还加强了属地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第一段]
文章出处:
《农业质量标准》-2008年1期 -54-54页
Agricultural Quality an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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