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围绕着头孢类抗生素的用药安全性,医药界一直存在着应不应作皮试的争论。受它的影响,有些医院免作皮试,有些医院一律以所用品种作皮试,更多的则是以较为价廉的头孢唑林作为同类药品的共用皮试剂;还有些医院“四架马车”并行,即有的科室作,有的免作,有的部分作,有的以青霉素皮试液代作。究竟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应不应作皮试昵?让我们引经据典对此作概要分析。[第一段]
文章出处:
《美中国际创伤杂志》-2006年5卷1期 -63-64页
U.S.Chines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aumat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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