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产品中仍然使用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产品报废后形成大量有毒有害的电子垃圾,对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并且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速度加快,以及电子产品寿命周期缩短,这种影响日益加剧。为此,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七个国务院部门制定并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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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UPS应用》-2006年12期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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