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三年回眸中国电信业

周光斌

摘  要:

2004年税国入世已经三年,2005年进入第四个年头,根据我国入世时关于开放电信市场的承诺,入世满三年后,外资可以进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基础电信业务市场,就是说,从2004年12月11日起,中国将允许外资在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业务设立合资企业,外资股比可达25%;2006年,外资股比可达35%;2007年,外资股比可达49%,并取消地域限制。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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