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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新形势下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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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淑女[1] 李五星[2]

[1]沧州师专法政系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2]沧州师专法政系主任、教授

社会科学论坛: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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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8-2026
国内统一刊号:CN 13-1229

摘  要: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相当突出。程序工具主义思想甚至程序虚无主义思想相当普遍。随着党的十五大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十六大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程序问题备受关注。但是对于程序独立价值讨论和研究刚刚起步,程序工具主义思想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清理,程序正义价值观念还未得到普遍的接受。

栏目信息:

知与行

分 类 号:

D997 K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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