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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领域地方立法中的公平原则刍议

邓云秀

海南人大
国内统一刊号:CN 46-1065/D

摘  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地方立法作为我国立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海南自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在社会领域立法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现行有效的社会领域方面的法规44件,占现行有效法规总数的30%,对促进我省社会发展和保障社会安定起了重要的作用。[第一段]

文章出处:

《海南人大》-2007年11期 -32-35页

栏目信息:

立法经纬

分 类 号:

D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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