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从1989年欧共体兼并规制法起草时起,欧委会一直将之视为另外一项“重要的确保欧共体内竞争不受扭曲的机制”,它服务于欧洲市场统一化的宏观目标。它意在各成员国让渡管理权力的基础上,对本区域内跨国兼并提供一站式审查。欧共体兼并规制法被证明是更有效率和一致性的。欧共体的"一站式审查"经验为更合理地规制跨国兼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国际论坛》-2007年9卷5期 -63-67页
International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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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55(2007)05-0063-67
收稿日期: 2007-06-05
修订日期: 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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