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
国内统一刊号:CN 53-1001
摘 要:
世界各国反垄断政策历经百余年发展,已逐渐变消极补救为积极预防。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及放松管制等时代背景促成当代竞争政策的几个明显特征,这些都充分体现在主要国家反垄断政策的演进趋势中,这对我国的反垄断法乃至更宽泛意义上的竞争政策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著者文摘]
但如果放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又可能形成垄断,从而妨碍他人的自由,因此,需要—种制度安排.即制定反垄断政策.来避免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来说,竞争政策等于反垄断政策,但纵观各主要国家反垄断政策的发展历史,隐约可见从消极反垄断到积极促进竞争的政策转变,这正是反垄断政策与竞争政策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的差别。为使论述方便,本文将反垄断法作为反垄断政策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严格区分二者。一、促进竞争与反垄断:事前激励抑或事后补救竞争与垄断的差别在于单个企业有没有价格决定权,从促进竞争来看,是阻止企业形成这种权力,而从反垄断来看,是削弱或消除企业已经具有的这种权力。因此可以说,促进竞争重在事前激励,而反垄断重在事后补救。1.反垄断政策的困境——如何避免“玉石俱焚”效应。在反垄断政策实行早期,以事后补救为基本价值取向,政府在垄断发生后不得以介入市场经济的运行,对垄断企业采取拆分等补救措施。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文章编号:
1000-8691(2008)01-0118-05
作者简介:
白雪洁(1971-),女,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