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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物权法》需要研究把握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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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明

鞍山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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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作为一部让百姓安居乐业的框架性法律,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步骤,[第一段]

需要注意研究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关于土地承包问题土地承包是我国农村改革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成功尝试。我市是1982年按照国家规定,对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土地分田到户,一定30 年不变。改革以来,取得了巨大成果,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生活得到明显提高。但在实施中,一些村集体、村干部对国家的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缺乏正确认识,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有些村委负责人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根据个人好恶、亲疏远近违法发包,搞“暗箱操作”,引起群众不满;村委在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村委单方随意毁约;土地承包合同在约定、条款、责任、义务、标的物等方面不规范,违约责任约定不具体,违规随意预留扩大机动地面积,获取额外利益,侵害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些现象和问题在农村引发农村机动地纠纷增多,群众集体诉讼增多,村委被推上被告席的增多,争抢承包土地的纠纷增多。物权法规定。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对象也是农民,农村稳,则全局稳。物权法在保证现代农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

栏目信息:

法治建设

分 类 号:

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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