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活动是订立规范、诚信、有效合同前提和出发点。水利工程关系重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招标投标阶段有效行使行政监督职能。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较晚,行政监督工作方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总结和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经验和现状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如何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人民长江》-2007年38卷11期 -192-193页
Yangtze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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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4179(2007)11-0192-02
[参考文献]
收稿日期: 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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