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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位环境的著作权法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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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文智[1] 王文君[2]

[1]台湾益思科技法律事务所 [2]台大城乡与建筑研究所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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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6610
国内统一刊号:CN 12-1020

摘  要:

本文研究议题为著作权法制面对数位环境冲击之制度调整思考。本文首先说明数位与网路科技不仅为当代社会著作利用带来相当多的变化,也使著作权制度面临诸多困难议题。藉由对著作权法制发展史与著作权法第1条规定的检视,本文提出「促进著作流通利用」乃达致著作权法各项立法目的之共同且最主要之途径(方法),并尝试在此脉络下,检视合理使用、公开传输权、权利管理电子资讯、防盗拷措施的保护及著作权仲介团体条例等制度设计。最终重申并阐释「促进著作流通利用」乃是用以检视著作权制度是否合于当代社会需求之关键。[著者文摘]

因为著作的创作与流通利用变得更容易,也使得每个人的生活与著作权产生密不可分的关系——著作权侵害问题,在过去多属商业性质的盗版利用,似与个人无关;而今,个别消费者或利用人遭著作权人提起告诉者,则时有所闻。2001年成大MP3事件,更直接引发权利人团体与学生间的论争。一时之间,著作权法似乎成了整个社会的公敌;而数位海盗反被形塑为弱小民众对抗强大商业媒体、软体垄断者的正义行动。然而,吾人观察著作权近三百年来的发展,著作权人从早期必须依附于权贵与宗教提供服务,到晚近得以直接由其创作成果获得一定报酬,甚至如《彼得兔》作者波特女士(Beatfix Potter),可以其稿酬陆续购入湖区(Lake District)不动产,并捐予国民信托基金(National Trust),成为自然环境保育典范;而喜爱写作的J.K 罗琳(J.K Rowling),则由于《哈利波特》系列畅销全球,乃有机会从一个原本依赖微薄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女儿的单亲妈妈,晋身亿万富豪。
Library Work and Study

栏目信息:

两岸文荟

分 类 号:

D9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6610(2007)04-0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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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赖文智,台湾益思科技法律事务所律师 王文君,台大城乡建筑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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