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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新热点:传统知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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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达元[1] 蔡蕾[2]

[1]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学院 [2]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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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0253-9705
国内统一刊号:CN 11-1700

摘  要:

与生物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问题是近年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热点,也是CBD(生物多样性公约)、WTO/TRIPS(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论坛关注的焦点问题,并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与知识产权问题上的一个新的较量。本文阐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有关传统知识问题的谈判进展,以及相关国际论坛的争论焦点,进而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加强传统知识保护与促进其惠益分享的措施和建议。[编者按]

早在上世纪8O年代末、9O年代初《公约》谈判期间,一些发展中国家就提出公平和公正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产生的惠益,并要求以一种有法律约束力国际制度对获取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加以规范。多年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就谈判这项制度的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目前,《公约》的相关谈判正在进行之中。《公约》相关条款与谈判热点《公约》在序言中写到:“认识到许多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士著和地方社区同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应公平分享从利用与保护生物资源及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而产生的惠益。”公约))第8条(j)款要求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依照国家立法,尊重、保存和维持土著和地方社区体现传统生活方式而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持续利用相关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并促进其广泛应用,由此等知识、创新和实践的拥有者认可和参与下并鼓励公平地分享因利用此等知识、创新和做法而获得的惠益。”随着履行((公约》的深入,有关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

文章出处:

《环境保护》-2006年12B期 -72-7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栏目信息:

国际嘹望

分 类 号:

F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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