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2-8072
国内统一刊号:CN 42-1103
摘 要:
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简单地认为产权即是所有权,是所有权体系中特定条件下的一组权利,如交易权、支配权、代理权、分配收益权、使用权、经营管理权等。推而广之,人力资本产权可以定义为一组权利集合,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人力资本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力的总称,本质上反应的是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可分离性、权利相关性、专用性、协作性等特征。[第一段]
就必须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法。首先,要明确激励的主体。在一般企业中,股东或债权人作为委托人是风险的承担者,只有他们才有足够的动力去激励、约束经营者。但是在我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缺乏主体真正主动地去执行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通过引入外部股东,减持国有股,相对降低国有股比例,同时建立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进行所有者“补位”,使真正的所有者到位,他们只有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才有动力和能力激励和监督经营者,这是激励产生效果的先决条件。其次,确定产权激励模式。多个利益主体能否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增进企业整体效率的契约关系,它们之间是否为合作关系及合作的程度,取决于不同企业制度和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安排。因此,企业所有权安排即寻求一种高效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对称的制度安排就成了人力资本激励机制设计的核心所在。第三.报酬激励与其他激励形式相结合,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激励机制。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