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3102
国内统一刊号:CN 11-3518
摘 要:
近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引起各界的广大关注,特别是引起了企业管理层对人事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对企业来说,其立法的变化对人力资源工作产生了重大有利影响,同时,也伴随着诸如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性进一步强化,员工招聘请神容易送神难、终止补偿提高用工成本等不利影响。本文列举了《劳动合同法》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的三大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第一段]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一规章制度制定、公示风险及对策相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规章制度修订健全的程序上更强调民主化,其第四条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协商确定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这要求企业充分理解民主程序并按照新的法律要求审查规章制度。另外还要充分重视公示.正确掌握公示方法.避免由于员工维权意识的提升带来管理上的法律风险。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1.在新法实施前抓紧完善制度.减少制度的修订率。在离新法实施还有半年的时间内.企业在抓紧时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减少制度的修订率,因为新法实施后.制度的修改也要通过工会或职代会,并要公示告知员工,手续繁琐。2.积极组建工会或职代会,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劳动合同法》的制度制订的民主化要求企业要积极地组建工会,企业可以让工会成为管理方和员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减少或消除彼此的对立与不信任增进理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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