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2-6487
国内统一刊号:CN 42-1009
摘 要:
我国农地征收制度,中外学者从各方面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但是,现有的文献都是在农村税费改革没有全面推开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的研究。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2000年开始在部分省市试点到全面铺开已历时五年。其间从减负和规范出发到着眼于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不断完善政策,逐步推进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阶段性成果。到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得以铺开,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从2006年开始,在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的基础上,全部免除农业税。这些重大举措势必对农民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需要结合新的实际进行新的研究。[第一段]
|。论坛2006年第7期(总第217期) 弛博奔分析在此情况下,务农赔本,人不敷出,使很多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将土地以无偿甚至倒贴的方式,流转给他人耕作,没有人耕作的就干脆抛荒,设法离开土地,进城当民工。现在,经过农村税费改革,农民的务农收入结构产生了重大变化,农民务农收入为:R S—C+B B为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的转移支付。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一般来说,s—C≥0,所以Ro=S—C+B>0 也就是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的务农收入由可能的负数变成了严格的正数。由于外出打工的辛苦,就业的不稳定,必须支付的交通和通讯费用,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一些民工的打工收入还不如务农收入,广东等沿海民工聚集的地方,部分民工开始回乡种地,出现了“民工荒”。二、征地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在现有的征地补偿体制下,由于土地不能买卖,只能由政府征收,农民对是显然,在政府决定征地的情况下,对农民而言,其选择是:不得不卖,但一定要争取卖个好价钱。对地方政府而言,由于享有土地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