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天然气的贸易结算中,体积、质量、能量分别是3种不同的贸易结算依据,同时也是天然气计量发展过程中先后使用的计量方式。由于一系列的原因,我国大陆地区至今仍然采用体积计量作为天然气买卖双方的计量方式。然而,作为燃料使用的民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热值.即天然气的发热量。因此,能量计量显然更科学与合理。此外,随着我国天然气市场的扩大,能源需求日益剧增,引进国外天然气将变成现实,因而我国的天然气计最方式很有必要与罔际接轨(目前,国际天然气贸易普遍采用能量计量方式)。但是,在我国大陆地区实现天然气的能量计量,需要有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需要制定能量计量标准,改革现有的价格体制、进入市场竞争,发展能量计量技术研究等诸多方面。目前,国内天然气行业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和准备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第一段]

文章出处:
《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6年22卷2期 -23-24页
Technology Supervision In Petroleum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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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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