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3-3580
国内统一刊号:CN 13-1022
摘 要:
一、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诞生与改革
战前的美国人始终认为养老是个人、家庭和社区的事情。早在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颁布之前,大量的企业养老计划和行业性养老保险计划以及年金市场已构成私人养老保险市场的基本框架。但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充分暴露了这种制度安排的缺陷和不足,也使美国人的自我保障信念得到反省。[第一段]
建立了以现收现付为财务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美国第一个由联邦政府承担义务的,全国性的以解决老年和失业问题为主体的社会保障立法,为日后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这在当时对解决美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发挥了“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调54 经2oo7·14 解了美国经济的运行。二战后,美国随时有经济危机爆发,但其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都远小于大萧条时代。同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美国政府加强了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从而有力地保障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人老龄化的加重(从1960年到1995年,美国65 岁以上老人占总人比重从9.2%提高到12.9%),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危机。在1950年16个雇员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税负担1个退休者的退休金给付,而到1995年每3.3个雇员纳税就有1个退休者享受保险给付。预计到2014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到2.7:1,到2030年则发展为2:1。养老保险金的积累即将消耗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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