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高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及企业创新主体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科技攻关,中国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了很大的增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竞争日益成为国家间竞争的焦点,科技创新能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问题。在“2006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双年度论坛—创新推动共同发展论坛”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由于创新具有风险性,政府需要通过公共财政给予其支持,去促进引导创新,而税收是政府支持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一段]
国家政策将大力支持科技投入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税收作用于国家创新体系的着力点主要在创新资源(人才、财力和信息资源等)、配置和创新制度的建立上,税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主要有:确定适当的总体税负;制定税收优惠措施;运用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对人力资源的培育和开发。税收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和激励创新的主要政策手段,不仅能够筹集财政资金,为国家直接支持国家创新体系提供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力军。科技创新活动不但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性,而且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经济主体的收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虽然在一定时期内技术创淅可能会给企业或个人带来较高的利润,但在另一时段,企业或个人也有可能因技术创新的失败而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对处于经营初创期、更新升级期的企业或个人而言,创新的偏好不是很强。如税收政策中税式支出分担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