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的转让、使用许可与移转

刘慧

河南财经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

地理标志是我国知识产权中的长项,但目前这个长项却没有变成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势,其主要原因在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的转让、使用许可、移转未作特殊的限制性规定,对商标转让、使用许可和移转程序的规定也存在着瑕疵。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应完善对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的转让、使用许可和移转的制度设计,而且在制度设计时要坚持地理标志优位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指导思想。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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