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校的行政法地位取决于高校行政的本质属性。随着近代国家教育权的形成,国家管理教育已经成为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行政则成为国家教育权的重要实现方式。本文从国家教育权的视野,运用行政法理论考察高等学校,对高校行政进行界定,将高校管理和高校行政区分开来,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高校行政作为行政法上的公共行政的权力构成和运行规则。[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江苏高教》-2007年6期 -49-51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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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8418(2007)06-00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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