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围手术期也称手术全期(术前、术中及术后),根据2004年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指出:“接受清洁手术者,手术时间较短(小于2h)的,术前0.5~2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用药1次即可,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h或失血量〉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h,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h。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为24h,必要时延长至48h。[第一段]
文章出处:
《华夏医学》-2007年20卷6期 -1366-1367页
Acta Medicinae Sinica
栏目信息:
分 类 号: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8-2409(2007)06-1366-02
[参考文献]
收稿日期: 200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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