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防止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是商标保护的根基。随经济生活的发展,消费者发生混淆的内容和时间随之扩大,商标混淆理论也随之扩张:在混淆的内容上,从传统的直接混淆扩大到间接混淆;在混淆的时间上,从传统的销售混淆扩大到售前混淆和售后混淆。我国尚未采纳商标混淆理论,有必要在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时以该理论修改相关条款。[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2007年10期 -37-40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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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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