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3220
国内统一刊号:CN 32-1391
摘 要:
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对“原始证据”如何认证和采用是鉴定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对“原始证据”的解读与采用的讨论,为更好的运用“原始证据”提供帮助。[著者文摘]
2007)05—0346 03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以下简称法鉴)的依据除了在鉴定时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躯体检查以及必要的理化检查外,更重要的是了解该被鉴定人的可能精神疾病病史、案发前后的精神状态,结合案件事实运用医学标准与法学标准进行科学分析判断,作出鉴定结论,即成为科学证据,专家证言。上述这些所收集到的“病史”、平时的精神表现,以及发案经过,鉴定人不可能直接感知,多由委托鉴定机关提供,这些笔者称之为原始证据,以区别于各种检查时所得到的直接证据与最后确定的鉴定结论。原始证据中的内容多数客观、真实、明晰、一致,但也有不少由于各种原因,内容片面、模糊、矛盾,甚至与事实不符。如何去伪存真,由表入里,从片段到全面,从一般表现到科学概括,依法解读和应用这些原始证据是鉴定工作的基本功,作者单位:161006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第一神经精神病医院通讯作者:王辉,Email:wh6051803@163.corn · 专题讨论· 对鉴定工作的质量保证十分重要。1 ......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ical Medicine
文章编号:
1005-3220(2007)05-0346-03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王辉,Email:wh60518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