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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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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纪锁 卢以洪

江苏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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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7-5275
国内统一刊号:CN 32-1046

摘  要:

在中央和省统一部署下,淮安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2004年和2005年对种植水稻的农民实施粮食直补,每亩补贴20元,2006年对夏收小麦和秋熟水稻实施农资增支综合补贴,补贴标准分别是每亩10元和15元,稻麦两季直补资金每亩达45元。该市三年累计直接补贴种粮农民349亿元,90万农户平均每亩累计受益388元。实施两项补贴政策,对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面积扩大和产量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和总产量都创造了历史新高。[第一段]

1J题一是程序繁琐,补贴面积统计核实工作难度大。现行直补政策补贴面积计算程序十分繁琐,要经过“农民申报、张榜公示、核实、再公示、甚至再核实、再公示”这样一个过程,十分费时、费力,也不容易核实准确,工作难度很大。二是实施成本偏高,效率偏低。因为补贴程序繁琐,在面积统计核实工作中耗费了大量的人量和财力,实施成本偏高。据测算,现行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施成本约为补贴总额的2%左右。地方政府感到压力很大,加上补贴政策不能给地方政府和农村干部带来直接、明显的效益,基层工作积极性难以保证。三是政策不配套,监管措施缺乏。为保证补贴面积准确,现行主要政策措施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种粮大户和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农业部门核查等。据调查,补贴面积张榜公示后,部分农民根本不看公示榜,部分农民仅关心自家补贴面积是否准确,大多数农民对其他农户的面积不看不问,靠公示进行监督,其局限性很明显,假如出现以村组集体虚报现象,公示就更没有任何意义。对人少力量弱的农业部门而言,要将面广量大......

栏目信息:

税费改革

分 类 号:

F3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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