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历史法学思想

周贇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

对于黑格尔法哲学这样一个异常庞杂的体系,学界一般认为其大体属于理性主义范畴。然而,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言,欲准确把握其法哲学,就必须将其放在黑格尔逻辑学的背景中进行;在这个前提下,从辨证逻辑角度讲,当我们认识到黑格尔法哲学中的理性主义成分时实际上就意味着其中也必定含有经验主义的成分。欲全面而深入地研究黑格尔法权哲学,就必须对相关的经验主义成分予以充分地关注。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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