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依法治国”——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邓小平法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朱力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

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依法治国”,不仅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也使马克思主义法学和邓小平法制理论在世纪之交,继续得到了重要的丰富和发展。因此,“依法治国”论具有继承性、发展性和科学性等特点。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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