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与规制的博弈论分析

李本庆[1,2] 丁越兰[1]

[1]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2]安康学院经济管理系,陕西安康725000

摘  要:

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性利用市场机制已很难解决,政府规制的介入就成为一种必然。作为理性的决策主体,它们在一定条件下成为一种博弈关系,从二者的博弈均衡时得出的最优混合策略,可以看到博弈双方行为的选择都与对方的成本收益有关;另外,政府对企业提高污染的罚款额,不能从根本上完全消除污染,环境污染具有社会成本,政府规制也具有社会成本,只有将二者降到最低状态时,才能使污染控制给整个社会带来最大收益。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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