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权与中国发展法治化的三维研究

汪习根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

以人为本与法律的融合导致了法律观的革命性变革,形成为人本法律观.而人本法律观在发展领域的运用所诞生的人本发展法律观则为发展权及其法治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发展权法治的主体维度是人的全面协调自由发展和矫治发展导致的人的身份化、碎片化、边缘化、单极化和片面中心化.发展权法治的客体维度表现在主体对客体的全面充分而自由的占有、改造与驾驭的能力得以强化与增进的范围与幅度,意味着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发展权的高度整合.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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