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民国时期为解决居住问题,特别是为应对抗战后的房荒,颁布了土地法、内地房荒救济办法、上海市解济房荒治本办法等多部住宅法令,确立了政府对住宅保障的积极责任,并通过减免税捐、协助贷款等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私人资本投入住宅建筑。这一思路对当前的住宅保障仍有很强的借鉴价值。[著者文摘]
文章出处:
《政治与法律》-2008年2期 -19-2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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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9512(2008)02-0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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