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及其模式选择
周晓丽[1] 毛寿龙[2]
[1]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00081 [2]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教授,100081
摘 要:
在中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存在着公共部门垄断、市场准入壁垒、寻租和公共福利损减等诸多问题。应当重新认识公共文化服务的属性,考虑其生产和供给的可分割性,直接生产与间接生产的可选择性等因素,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多种模式。本文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可采用政府“权威型供给”、市场“商业型供给”以及第三部门“志愿型供给”等,从而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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