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主体新论

杨清惠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摘  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法人参与经济犯罪活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兼之我国刑法采用“单位”犯罪这个外延宽泛的概念,造成理论与实践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应当参考国外关于法人犯罪的立法经验,立足本国国情,研究我国刑法典已经确定的犯罪主体,明确单位犯罪的标准,确定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排除机关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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